| 国家质检总局对西高院承担互感器型式评价任务的能力进行现场评估 |
| 作者:业务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10-30 浏览次数: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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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能力评估组对西高院实验认证中心承担的互感器型式评价任务的能力进行了现场重新评估。这是西高院检测资源整合后,实验认证中心按照全新的质量管理体系整体统一运作以来,首次迎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的现场能力评估。
此次现场能力评估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G313、JJG314《互感器检定规程》、JJG169《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规程》和《互感器型式评价大纲》等,内容涉及机构条件、环境条件、设备条件、人员条件、工作状况和结果处理6个方面,共29个条款。
在首次会议上,评估组听取了中心主任郑军、副主任王建生的汇报,对实验认证中心的整体情况、近五年开展互感器试验及型式评价工作的情况,以及本次评估准备和自查情况等有了初步了解;现场试验装备的核查,展示了实验认证中心国际一流的检验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评估组专家通过为期1天的紧张辛苦工作,对实验认证中心在互感器方面所作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认真的检查,包括试验场所、配套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工作程序、先进程度、创新程度、持续发展程度、人员配置、试验依据、样品管理、数据管理、运行情况、科研成果、国内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际合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并与中心技术负责人、部分检测室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沟通。
在评估交流会议中,评估组充分肯定了西高院实验认证中心的综合检验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同时指出了在互感器型式评价工作的某些细节方面中还存在的不足。近期,评估组将根据评估的总体情况,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评估报告;预计,12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将在官网上公布最终的评估结果。
中心常务副主任李鹏对评估组专家1整天细致入微的工作,以及对中心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要求实验室本着自我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根据本次能力评估情况尽快完善相关工作。使西高院实验认证中心能够在内部自律和外部监督的共同作用下,持续改进、不断发展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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