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每年召开一次年度股东会,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重要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考核和薪酬委员会、战略规划及执行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制度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秘工作细则、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考核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规划及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